
近日
有网民举报
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
一段所谓昆明“街头火拼”的视频
画面中
多人持“枪”在街道、车边“激战”
引发大量关注与议论
造成不良影响
接到举报后
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迅速联合刑侦支队
官渡分局、盘龙分局等
相关部门展开调查
于当日找到视频发布者樊某某
以及参与拍摄的刘某某、郭某某
唐某某、张某某



经了解
该视频系刘某某
为打发周末时间而组织拍摄
由郭某某、唐某某参与演出
张某某负责拍摄
完成后
四人并未在任何网络平台公开发布
视频中出现的“枪支”
实为从某地购得的玩具枪
而视频的实际发布者樊某某
并未参与拍摄
他得知刘某某等人拍视频后
出于好奇索要观看,觉得“好玩”
便自行剪辑上传至短视频平台
该视频在被查处前
已获得11.2万点赞
2949条评论及5.7万次转发
目前因违规已被平台下架

鉴于拍摄视频的四人未主动传播
经与属地法制部门沟通
警方已依法对四人进行批评教育
并责令其书写保证书
视频发布者樊某某
虽未参与拍摄
且发布时标注了相关说明
无主观恶意
警方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责令其写下悔过书
配合消除不良影响
警方提示
请广大网民
不模仿、不传播此类不良内容
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昆明警方发布、“公安部新闻传媒”微信公众号
星速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