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于2025年7月25日发布公告,对天安地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调查,天安地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人员及办公场所欠缺独立性,未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二是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基金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三是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四是股东出资不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山西监管局做出责令其改正的决定。
山西监管局要求天安地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度重视此次问题,充分汲取教训,依法合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此外,若天安地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星速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